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
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單位應繳納部分)政策,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3個月,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補繳。
政策依據: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3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16號)
3.《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22〕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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