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體育局(文化旅游委),兩江新區社會發展局、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萬盛經開區體育發展中心:
根據《重慶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渝府發〔2021〕16號)精神,按照《重慶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目錄(第二批)》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0號)要求,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告知承諾制。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適用規則
(一)許可事項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指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單板滑雪,潛水,攀巖)。
(二)適用對象
在重慶市范圍內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
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事項,申請人不愿承諾或者無法承諾的,按照一般審批程序辦理。
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曾在許可申請中有虛假承諾、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情形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存在一般不良信用記錄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采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事項應當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初次申請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向區縣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的體育行政部門提交告知承諾書(新證辦理)。
申請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延續的,提前30日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區縣體育行政部門提交告知承諾書(續期辦理)。
許可證有效期內,申請人申請辦理變更手續的,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區縣體育行政部門提交告知承諾書(變更辦理)。
二、規范工作流程
區縣體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通過相關服務場所、網站和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加強政策宣傳。
(一)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在線政務平臺或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業務受理窗口現場提出申請。區縣體育行政部門應當提供《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告知承諾書》范本(見附件),并書面(含電子文本)一次性告知其許可條件、設定依據、材料要求、承諾方式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核查權力、承諾書是否公開、公開范圍及時限等。申請人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區縣體育行政部門依據申請人書面承諾,對因申請人承諾可以減省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對申請人可在領證后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受理;能夠通過公共信息平臺查詢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二)受理及許可
區縣體育行政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通過在線政務平臺提出的線上申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結。依法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憑證;符合受理條件的,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送達《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
對通過業務受理窗口提出的現場申請,依法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憑證;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場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于5個工作日內制作發放《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
容缺受理的,申請人補正材料的期限不超過30日。
(三)核查
區縣體育行政部門適用告知承諾制作出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決定之日(容缺受理的,自補正材料交齊之日起算)起15個工作日內,應當對申請人承諾情況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應由兩名及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并根據事項特點分類確定核查辦法,可以采取查閱材料、實地勘察、委托第三方機構檢測等方式進行。對于公共信息平臺可以查閱或行政機關之間共享的內容,免予核查。
現場核查應于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符合承諾許可條件的評定結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核查發現承諾不實的,應當責令限期整改,申請人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承諾的,應當依法吊銷許可證,并責令停止營業。對作出虛假承諾的申請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直接關系人民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區縣體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建立完善告知承諾制信用信息記錄、歸集、查詢制度,作為分級分類監管的依據。加強與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實現許可信息和監管信息共享。對核查通過或免于核查的事項,要通過“雙隨機、一公開”“互聯網+監管”等方式加強日常監管。對失信主體,及時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并將信息歸集至“信用中國”等全國信息共享平臺。
四、抓好工作落實
區縣體育行政部門要組織開展針對行政審批工作人員的專題培訓,做好面向市場主體的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要適時修訂完善工作規則和辦事指南,調整優化業務流程,細化工作措施,按照《重慶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目錄(第二批)》要求完成“渝快辦政務服務平臺”告知承諾版塊上線。對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總結的經驗,及時報送市體育局產業市場處。
特此通知。
聯系人:文海峰 61665145(業務咨詢)
周詩祺:61665128(渝快辦政務服務平臺上線)
附件:
1.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告知承諾書(新證)
2.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告知承諾書(變更)
3.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告知承諾書(續期)
4.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申請書
5.體育設施符合國家標準的說明性材料
6.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信用記錄表
7.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告知承諾制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