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慶市水利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全市水資源質量監測工作的通知》(渝水辦資〔2025〕1號)文件要求,為保障我區2026年水資源質量監測工作順利開展,為合理確定采購限價,現面向社會征詢價格,詢價結果將作為掛網招采的重要依據。
一、項目名稱
江北區2026年水資源質量監測項目
二、服務時間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三、工作主要內容
根據《重慶市水利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全市水資源質量監測工作的通知》(渝水辦資〔2025〕1號)文件及重慶市水利局相關工作達標要求,江北區2026年水資源質量監測項目主要開展以下內容:
1. 監測范圍:開展江北區2026年水資源質量監測工作,監測任務涉及棟梁河、雙溪河、溉瀾溪、盤溪河、朝陽溪、茅溪河共6條河流,每條河流確定入境、出境2個監測斷面,御臨湖水庫一個監測斷面,共計13個監測斷面。
2. 監測項目:水溫、pH、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銅、鋅、氟化物、砷、硒、汞、鎘、六價鉻、鉛、氰化物、揮發酚、總磷、總氮,糞大腸菌群、石油類、硫化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共24項。水質監測應遵循《水環境監測規范》(SL219-2013)等相關要求,并滿足渝水辦資〔2025〕1號文件和市水利局工作要求。
3. 監測頻次:每條河流水質監測頻次為每月一次,數據異常,需開展復測,有條件的地方應增加監測頻次,服務期內不低于12次。
4. 監測報告、監測項目需滿足《重慶市水利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全市水資源質量監測工作的通知》(渝水辦資〔2025〕1號)文及重慶市水利局水資源質量監測等相關要求。
5.分為四個報告,一是對納入《重慶市水利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全市水資源質量監測工作的通知》(渝水辦資〔2025〕1號)文件中區縣界監測名錄的涉及江北區的監測斷面,根據開展的水資源質量監測結果,按月出具水資源質量監測報告;二是未納入區縣界監測名錄的斷面監測數據,根據開展的水資源質量監測結果,按月出具水資源質量監測報告;三是對納入區縣界監測名錄上每條河流出、入境斷面每項指標進行分析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四是未納入區縣界監測名錄的監測斷面的每項指標進行分析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每月10日前完成采樣,20日前按期逐月提供正式的監測報告及其掃描、電子件各2份,共12個月。
6.按照重慶市水利局要求,完成年度資料整理及匯編。
7.按照市水利局、甲方要求,協助甲方做好與本項目有關的日常數據填報、復核、評價、技術咨詢、參加市水利局召開的水資源質量監測相關會議等工作。
四、詢價原則
潛在第三方機構提出的報價應包含合理利潤及相關稅費、差旅、人工、材料等開展該項工作涉及的所有費用。
五、詢價截止時間
自本公告上網發布日起(含公告發布日),三個日歷天內暨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4日。
六、詢價報送方式
詢價反饋表格詳見附件。潛在第三方填寫好報價后,加蓋公章并掃描為PDF格式傳至指定郵箱號:984069047@qq.com。聯系人:湯文會,聯系電話:6785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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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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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詢價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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