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URL:file:///home/Huawei/Desktop/政務公開/10月/10月17日/行政處罰決定書(呆兮兮).docx
當事人: 重慶呆兮兮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500105MAD56YNY5M
法定代表人: 黃*
地址: 重慶市江北區五寶鎮*村*社
當事人在江北區五寶鎮干壩村七社實施的呆兮兮民宿項目違法利用、占用長江岸線一案,經本機關依法調查,現查明:
2024年3月18日,接《重慶市江北區五寶鎮人民政府關于河道管理范圍內違法建筑整改情況的函》(江北五寶府函〔2024〕12號)。3月27日,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執法人員會同五寶鎮人民政府和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院前往現場核查。經查,重慶呆兮兮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在江北區五寶鎮干壩村沿江路實施的民宿項目部分區域在長江岸線紅線范圍內,涉嫌違法利用、占用長江岸線。本機關依法進行立案調查。
2024年5月16日,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院出具了本機關委托開展的《江北區五寶鎮干壩村七社呆兮兮民宿項目疑似違法占地測量》(編號JB20240509008)的報告。
5月23日,根據測量報告,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重慶呆兮兮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違法利用、占用長江岸線的現場進行了勘驗,制作了《現場檢查(勘驗)筆錄》,并現場送達當事人《江北區五寶鎮干壩村七社呆兮兮民宿項目疑似違法占地測量》(編號JB20240509008)。
2024年5月24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重慶呆兮兮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就涉嫌違法利用、占用長江岸線的行為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同日區農業農村委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渝江北(水利)責改﹝2024﹞第03號),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在規定時間內拆除在江北區五寶鎮干壩村七社長江岸線范圍內修建的道路及構筑物,恢復岸線原貌。6月12日,區農業農村委將該項目涉及林業的違法線索移交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經調查,重慶市非也文意廣告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與重慶市江北區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農村集體土地經營出租合同后,由重慶呆兮兮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進場施工,2024年2月,因涉嫌違法利用、占用長江岸線被五寶鎮叫停了施工并要求整改,至今未繼續施工也未經營,沒有違法所得。
根據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院出具的《江北區五寶鎮干壩村七社呆兮兮民宿項目疑似違法占地測量》(編號JB20240509008)的報告顯示:項目占長江岸線管理范圍內面積為4893平方米,折合7.34畝,按實際用途分為15個地塊(見呆兮兮民宿占長江保護線示意圖)。
經調查核實,示意圖中第11、12、13、14號地塊為原有住戶上世紀八十年代修建的曬壩,在重慶呆兮兮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進場施工之前就已存在,共計497.5平方米,當事人對院壩裂縫破損部分進行填縫修復并修建了擋墻。
2024年5月24日,我委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渝江北(水利)責改﹝2024﹞第03號),當事人按照整改要求,于5月25日開始落實整改。我委執法人員于8月27日、9月13日分別到現場進行了勘驗,當事人在我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聘請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對項目造成的生態損害進行了評估調查,并根據評估報告中的生態恢復方案進行了岸線恢復和綠化,用挖機鏟除硬化路表層水泥,露出土層,拆除木亭、擋墻等建筑,推土區已復綠,整改已完成。
2024年9月25日,當事人主動繳納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2009.12元。
以上違法事實,主要證據如下:
1.《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
2.《詢問筆錄》1份;
3.《江北區五寶鎮干壩村七社呆兮兮民宿項目疑似違法占地測量》(編號JB20240509008)1份;
4.江北區五寶鎮干壩村村委會《關于呆兮兮農場11-14號壩子的證明》;
5.《重慶市江北區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和重慶非也文意廣告有限公司農村集體土地經營出租合同》1份;
6.情況說明
7.重慶呆兮兮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8.重慶呆兮兮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9.整改后現場照片資料2份;
10.《重慶市江北區五寶鎮呆兮兮民宿占用河道生物多樣性影響與漁業資源損失評估意見書》。
本機關于2024年10月8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渝江北(水利)罰告〔2024〕03號),當事人在法定時間內未提出陳述和申辯。
本機關認為:當事人在江北區五寶鎮干壩村七社實施的民宿項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非法侵占長江流域河湖水域,或者違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拆除并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應當予以行政處罰。
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主動配合調查,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過錯,及時按照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拆除了長江岸線紅線范圍內建設內容,積極恢復岸線原貌,積極主動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及補償措施,沒有違法所得,并系初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以及《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之規定,同時本案為五寶鎮下灣村引進的文旅項目,綜合考慮鄉村振興和優化營商環境,按照過罰相當原則,決定對當事人予以減輕處罰。同時依據《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六條第二項“罰款為一定幅度的數額的,減輕處罰應當低于最低罰款數額,從輕處罰按最低罰款數額到最高罰款數額這一幅度的30%以下確定(包含本數),從重處罰按最低罰款數額到最高罰款數額這一幅度的70%以上確定(包含本數),一般處罰按最低罰款數額到最高罰款數額這一幅度的30%—70%實施行政處罰(不包含本數)。”之規定,本機關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小寫:5000.00元)。 ???????
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重慶市江北區行政審批大廳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