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江北府發〔2023〕27號)規定的,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其戶籍所在地街鎮提出申請。 二、設定依據 《重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核確認辦法>的通知》(渝民發〔2023〕3號)、《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北區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
一、辦理條件
凡具有江北區戶籍居民,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其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家庭消費支出,符合《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北區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的通知》(江北府發〔2023〕27號)規定的,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其戶籍所在地街鎮提出申請。
二、設定依據
《重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核確認辦法>的通知》(渝民發〔2023〕3號)、《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北區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的通知》(江北府發〔2023〕27號)文件規定。
三、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及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按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2.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完整;
????3.履行授權核對其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4.積極配合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
四、低保標準
2025年7月1日起,重慶市城市低保標準770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630元/人·月。我區按照城鄉低保統籌工作要求,將農村低保標準同步提高到城市低保標準水平,其差額部分140元/人·月以生活補貼的形式發放。
????五、辦理流程
申請人直接通過“渝悅救助通”進行網上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其中請確有困難的,應當主動提供幫助。(見流程圖)
六、區民政局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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