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社會組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我局將對全區社會組織實施2023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3年6月30日前經區民政局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
二、年檢主要內容
主要是對社會組織2023年度遵守憲法和法規政策、黨建工作、履行法人治理、機構管理、人事和財務管理、業務活動、收費情況、評比表彰、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參與鄉村振興等年度專項工作完成情況、公益活動、信息公開、涉外活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情況和自身存在的風險隱患及防范化解措施等方面事項進行檢查,具體內容詳見《社會團體年度工作報告書》《民辦非業企業單位年度報告書》(以下簡稱《工作報告書》)。
三、年檢時限
自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各單位完成網上填報和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后,向我局報送紙質文本材料的起止時限。超過截止時間網上年檢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年檢。
四、年檢應提交的材料
(一)《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書》一式三份(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單位一式兩份);
(二)《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副本(原件);
(三)有關社會組織須提供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相關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1.按照“三年一審計”抽查原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最后一位數字“7、8、9”的社會組織和首次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須提供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獲得4A、5A評估等級且在有效期內的社會組織,不需提供審計報告。
2.2022年度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會組織,須提交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同時在“整改報告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欄作出整改情況說明。
3.2022年度應參加而未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須提供2022、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同時未參加2021、2022年度年檢的社會組織須提供2021、2022和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未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同時在“八、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欄提交未參加年檢的專項情況說明。
4.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的規定,已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應當如實填寫舉辦公益慈善活動情況,并按要求報送經審計的上年度專項信息報告;首次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應當報送經審計的前兩個年度的專項信息報告。
(四)2023年“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中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須在《工作報告書》中對整改落實情況作專項說明。
注意:報送紙質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網上填報資料及紙質報告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正;對逾期未報送年檢紙質材料的社會組織,視為未參加年檢。
五、年檢方式和程序
(一)年檢方式
本次年檢,采取網上填報-登記管理機關網上初審-打印《年度工作報告書》-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直接登記、脫鉤的除外)-報送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管理機關審核辦結等方式進行。
(二)年檢程序
1.網上填報信息
參檢單位上網登錄“重慶市民政局”官網(網址:http://?mzj.cq.gov.cn)→在首頁中部“民政便民”中點擊“社會組織年檢”→進入“重慶市政務服務網統一認證中心”進行注冊并登錄(按照網頁提示要求注冊賬號)→登錄后自動跳轉至“重慶民政綜合業務管理平臺”。(賬號注冊、系統登錄等演示視頻見鏈接:https://pan.baidu.com/s/1PetBbqXQDfzH0OiKMEwRUA?pwd=1234)
登錄“重慶民政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后,選擇左側“年檢信息”并選定“2023年度檢查任務”,點擊“填寫年檢信息”,進行年檢報告書填寫。(提交前可多次填寫、修改并保存,提交后不可再進行修改)
2.登記管理機關網上審查填報材料
登記管理機關對各單位填報的《工作報告書》進行網上審查,符合要求后予以審查通過。
3.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年檢初審
參檢單位應備齊《工作報告書》等年檢相關紙質材料,及時報送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年檢初審,經簽署審查意見和加蓋印章后,完成年檢初審。
4.登記管理機關審核辦結年檢
參檢單位持《工作報告書》、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待登記管理機關審核并加蓋年檢結論印章后,辦結本次年檢。
特別提醒:社會組織應認真填寫《工作報告書》,要仔細看清相關欄目的要求及注釋事項,填報過程中未提交給登記管理機關前可進行修改,但每次退出時須點擊“保存”按鈕,避免已填寫數據丟失。
六、年檢結論
社會組織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為提升公眾對社會組織監督的透明度,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示擬定年檢結論、公告年檢結論。
對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會組織,將進行為期3個月的整改,整改后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整改報告,登記管理機關對整改結果進行評定并出具意見。對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按規定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將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規定列入活動異常名錄。
(一)社會組織內部管理規范,嚴格按照章程進行內部治理和開展活動,未發現存在違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行為,年檢結論確定為“合格”。
(二)發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在2023年度存在下列情形,情節較輕的,年檢結論確定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
1.應建未建黨組織的;
2.未按要求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
3.不具備法律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基本條件的,包括沒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年末凈資產為負數等情形的;
4.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的;
5.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
6.未開展業務活動的,不按照章程規定進行活動的,包括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的;
7.無固定住所或必要活動場所的;
8.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
9.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的;
10.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核準備案的;
11.設立分支機構的;
12.財務制度不健全,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
13.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
14.侵占、私分、挪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
15.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
16.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17.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或者未按照登記管理機關要求對問題進行整改的;
18.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理事會或未按期進行理事、監事換屆,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負責人備案的;
19.業務主管單位年檢初審意見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20.各級黨政機關、各級黨組織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形;
21.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行為的;
22.負責人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超齡、超屆任職的,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負責人備案的。
(三)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情節較輕的,年檢結論確定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
1.未按規定建立黨組織或開展黨建工作的;
2.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或章程核準,未按要求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
3.2023年度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設置比例不合理的;
4.無特殊情況,未按章程規定按期換屆的;
5.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或負責人少于三人、超齡、超屆任職的;
6.2023年度未正常開展業務活動或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的;
7.未按規定設立或者管理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
8.會費標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9.存在違法違規收費行為的;
10.財務管理或資金、資產使用存在違規情形的;
11.違反規定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
12.會員數未達到法定最低數量或無固定辦公住所或無專兼職工作人員或凈資產低于注冊資金等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社會團體法人基本條件的;
13.年度工作報告書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14.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的;
15.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
16.受到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
17.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與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
18.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
19.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社會團體章程行為的。
(四)社會組織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如發現社會組織存在以上行為,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相關要求
(一)接受年檢是社會組織的法定義務。年檢結論關系到社會組織的社會信用、稅收優惠、等級評估、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稅前抵扣資格認定等重大權益,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高度重視年檢工作。各社會組織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方式、程序和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本次年檢,逾期不予受理。
(二)履行社會組織年檢的初審是業務主管單位的法定職責。各業務主管單位要及時將本通知發送到所屬社會組織,按時完成初審工作,且務必簽署“合格”或“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初審意見,指導并督促其于5月31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完成本次年檢。
(三)除業務主管單位要求整改的社會組織外,凡逾期未接受年檢的,將被視為“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四)行業協會商會應按規定將年度工作報告向全體會員公開,接受會員的監督。
(五)社會組織在參加年檢過程中遇到有關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1.年檢工作報告書填報咨詢:
聯系人:張秀云、羅慧敏、朱莉
聯系電話:023-67953179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民政局1410(重慶市江北區洋河一路國際商會大廈14樓)
2.網上填報系統操作問題咨詢:
聯系人:張中豪
聯系電話:023-8918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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