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渝財采購〔2019〕2號),經區政府同意,現將《重慶市江北區財政局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印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必須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二、采購人不得將同一采購項目進行拆分、不得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公開招標,但項目預算調整或經批準采用公開招標以外方式采購的除外。
三、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扶持本國產品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扶持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等。對屬于上述范圍內的產品,采購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優先或強制采購。
四、為簡化操作程序,新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發布后,不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采購項目,如已編制了2019年政府采購部門預算的,采購人可不調減預算,通過重慶市政府采購網上超市實施采購。在政府采購管理系統內申報計劃時“建議采購方式”一欄選擇“限額以下”明細選項,直接填報支付申請付款,不必進行合同備案。
附件:重慶市江北區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
重慶市江北區財政局
????????????????????????????????????????2019年4月12日